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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作为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
(3)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国一些主要港口的做法是,将它们制成联单,一次制单,既可减少工作量,又可减少差错。
(4)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5)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又称小提单。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发放小提单时应做到:
① 正本提单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
② 提单上的非清洁批注应转上小提单。
③ 当发生溢短残情况时,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获得相应的签证。
④ 运费未付的,应在收货人付清运费及有关费用后,方可放小提单。
(6)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OF GOODS),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不断开发服务新品种,改进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并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趋势,建立起先进的生产操作系统与信息技术系统,确保为客户提供正确、快捷、低成本的优质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1.海运出口拼箱主要包括(日本,韩国,东南亚,美国部份基本港口)其中以日本线最多,并可提供到付,或目的港通关送货服务。
2.海运出口整箱航线包括(日韩线,东南亚线,中东线,美加线,澳洲线)我司有长期合作的签约船公司,包括SITC,COSCO,MSC,YM,ZIM,CSCLINE,EMIRATES
3.海运进口报关以及送货服务,擅长,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塑料制品,机器部件的申报。我司并有多家签约合作的集装箱,和散货车运输的车队。可提供优质,快捷,及时便利的送货服务,特别是江,浙两省更有您所想要的好价格。
4.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 公司服务领域越来越广,包括海运集装箱出口、进口、进出口报关、海关监管车辆和外高桥保税区监管仓库、物流仓储,分拨派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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